小邦成的家族可以称得上是赶马世家,往上数六七代人都是靠着这个吃饭的。本来,小邦成完全可以不再靠着赶马来养家糊口,他的家里经过了上几代人的打拼,积累下了不菲的财产,在当地人里生活算是很富裕的,他完全可以去大城市去闯一番天下。但是小邦成从小耳濡目染,年纪轻轻就喜欢上了赶马这一行。初中一毕业他就辍了学,跟着家里的马队走南闯北,运茶贩米,很走过一些地方。他为人机警,又肯吃苦,短短的五六年下来,他就成为了这个马帮里的扛把子。
小邦成今年才二十出头,人长得英俊讨人喜,为人又热情好动,侠义心肠,好像浑身总有着使不完的精力,所以,不管他走到哪里,都能受到大家的欢迎。而且大家都知道他是个单身,对他芳心暗许的姑娘不在少数,所以,不管走到哪座村寨,都有姑娘愿意接近他,甚至愿意跟着他远走高飞。
在过去贫困岁月里或是饥荒年间,象小邦成这样的“马头”身边肯定少不了女人的陪伴。那时候还没有汽车,马帮往往搞的都是长途贩运,常年累月的在山林中穿行,身边当然缺不得女人。
那时候的赶马人比现在的赶马人遭受的困难和危险更多,可以说,大家都是把脑袋掖在裤腰带上讨生活。路途遥远,山高林密,山中的瘴气毒虫,暴雨塌方随时能给赶马人带来生命上的威协。甚至有的地方还会有劫匪出没,抢了你的货算轻的,一不高兴把你脑袋砍下来扔到山涧里喂野兽也是有的。
虽然路途中充满了这样的或是那样的危险,但长途贩运所能够带来的丰厚的利润还是让众多的马头铤而走险,乐此不疲。危险并不是时时都有,运气好的话,只要不是碰上大股的劫匪,毕竟还是赚得多,而且是相当的多。
那时候的马帮,在这片连绵的大山里,基本就是相当于现在的火车。长长的一队马匹,马背上驮的都是令人垂涎的货物,一趟长途跑下来,马头便能获得很丰厚的回馈。所以,马头无论走到哪个寨子里都是能够耀武扬威,身上自带光环的。人有了钱,腰杆自然就硬,哪年哪月都是如此。为了能吃上一口饱饭,为了能走出这片大山去看看外面的花花世界。许多寨子里的姑娘甘愿跟着马头去闯世界,去吃苦,而且是排着队供马头挑选。只要是马头看上了的姑娘,只需要唱一首山歌,那个姑娘就会乖乖地跟着他远走高飞。
马头这种超然的地位,也就造成了他的话就是金科玉律。如果马头觉得这个姑娘腻了烦了不讨人喜欢了,随时可以把她赶回家去,自己再到寨子里重新挑一个女人。这几乎就是约定成俗的事情,从来没有人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提出异议。
在贫穷困苦的年月里,金钱往往就代表着规矩。
当然,新诺国成立后,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马头可以随意换女人的这种陋习也渐渐的被人们所摒弃和唾弃,逐渐成为了一种故事传说,只是在一些男人的梦里偶尔还会出现。
小邦成在扎猛的旅馆住下后,一连三天都没有离开。因为,他住下的当夜,山里便下起了暴雨。
暴雨耽误了行程,小邦成一点儿也没有觉得焦躁不安,他好象天生的就是个乐天派,挣钱多少仿佛都是与他无关。外面下雨,他就在旅馆里睡觉,喝酒,天南海北地侃大山。马队的到来,让这个小旅馆一下子热闹了起来。
小邦成为人豪爽仗义,原振衣亦是如此,两人今天他请他喝酒,下一顿他请他吃山鸡,原振衣还送给小邦成几盒自己带过来的香烟,没两天的功夫,两人俨然就成为了一对好朋友。
当天气放晴,小邦成牵着他的马儿离开扎猛的小旅馆时,他手下的伙计由两个人变成了三个人,原振衣也加入了他的马队的行列。
虽然刚下完大雨,但是山路上不积水,所以道路并不是很难走。有的坑洼路段有些滑,但小心一点,赶路还是没问题的。
小邦成是一路远行一路山歌,也不知他心里哪儿来的那么多高兴的事儿,这个人,好象从来不知道愁苦两个字是怎么写的。
原振衣在他的感染下,也兴奋地跟着他学唱起了山歌,而且唱得是象模象样。
月影波光荡漾
芦笙声声响
竹楼前的阿妹来把情歌唱
凤凰花又香
阿妹好模样
吹芦笙的阿哥吹乱了心思怎么办
哎……啰喂……月色朗朗
啰喂啰喂……把情歌唱
……
原振衣跟着小邦成一路走过了双连村,木井村,坎儿村,把乡亲们需要的油盐米醋布匹百货送到了各家各户,然后装上村民们出售的茶叶等物品,又一路高歌着隐没在了密林深处……
此时的马帮,又变成了三个赶马人,六匹马垛子,原振衣没有随他们原路返回,而是自己走入了一片山洼之中。
小邦成挺高兴,带着这名自称叫胡布朗的外乡人在山村里转了几天,胡布朗只是吃了他几天的马帮饭,临走却硬塞给他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