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我第一次盼日落,看黄昏,听憔悴的海浪吞噬礁石……
当我站在桥栈上,伸手触碰波澜不惊的海鸥时,终于,在黄昏晓的余温下,我看见大片的光晕对焦灵动的白。
在世界的尽头,那样热烈灿烂的西北方向,是落日,我向它挥了挥手。
我为什么要这样讲呢?
那样稀疏平常的日子里我遇到了一个姑娘,她叫闻清。
那个春天,林荫大道,我们唱着闹着,摇摇晃晃走过了一个又一个的凌晨十二点。
夏天呢,我们就萌生出了逃离地球的计划,去探索一个又一个未知的自己。
可是到了秋天,闻清说,她想要爱,想要好多好多爱。
冬天啊,冬天,银装素裹的大地在静谧的夜埋下一处种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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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篇,第一人称,非现实设定,时间顺序展开,前几章讲亲情。
“我口中的闻清正的是我所看到的闻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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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闻清就像是极其矛盾的人,我不知道到底该如何去评价她身上的那股劲,带着浪漫主义的理想却又是个极端的现实主义,游荡在文艺的花园里却又对保质期格外偏爱。
我第一次见到闻清是在城南大院里,这是后来与闻清长谈时我才知道的,原来我记忆里那个安静沉闷的姑娘是她。
那个地方离我的记忆实在遥远,大院坐落在镇上的老街口,四仰八叉的泥泞远不如现在的四通八达。虽说乡村振兴落到实处,如今已然不是从前那副破败的光景。
可我常常念起的终归还那抹灰土色,就像老式放映机又加了层昏黄的滤镜,模糊又动人。
大院里都是一些租客,那种建筑倒更类似于筒子楼,当然,也不完全相同。记忆的匣子打开时,入眼就是中间那块方方正正的水泥地,那时我总爱沿着南面的大门溜进去,四周由五六层的小楼簇拥着,蹲下身子在一方水泥地上涂涂抹抹,就仿若置身于什么妙不可言的境地。
那时我大约五六岁,大院里很多都是夫妻租客,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多到甚至可以绕镇上小学的操场两圈。
不必多说,等我从外婆家跑到院子里时,总能挤进孩子堆,一玩又是不着边际的黄昏。
过了好几年,我依然喜欢跑到院子里玩。
微风缠绕吱呀作响的深绿色玻璃窗子。
又是风和日丽的下午,我急不可耐的跑进大院。这次我没和从前一样看见一堆人就冲进去,刚从姥爷那里偷了一根彩色的粉笔,进了大院我佯装无所事事,活脱一个小贼,偷偷找了一块空地打算进行实操。
智能手机还没有普及的年代,一片一片的嘈杂声是那个时候最大的乐趣。
总归是他们热闹的生动,因而我一个人在这片拐角处左右挪移我不会太无趣。
来来往往的人也很多,我蹲在地上来回下笔,刚要画格格的眼睛时,突然有一个大人踩到了公主头饰的流苏。我气的撇了撇嘴,但也没出声。
这里的人总是这样,步履匆忙,甚至不会给我争论的机会。等我帮流苏重新描摹了一次,觉得描的还不错,心情不错的抬头向远处看了一眼。
眼睛瞥到不知名处,我看见一个小姑娘抱着一本已经泛黄的小册子翻来覆去的看。那姑娘眉眼清冷的不像话,穿着并不亮丽的衣服却有一种不同凡响的脱俗。微分吹动她两侧的碎发时,时间一分一秒的流动,等她朝我这边笑了一下,我才恍然发现手中的彩色粉笔染上了一层汗液。
我神色慌张的将拿着粉笔的手停在半空,目光摇晃,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继续创作。
后来我常常不经意的看向她,三楼的走廊是她傍晚的停留处,看书累了,她就会无意识的望向远处,有时又会垂眸若有似无的看着院里打成一片的小人。谁也不知道她在想些什么。
她那样静静的站着,目光澄澈,傍晚的霞光打到她拿书的手腕,她眸色纯粹的像是一个虔诚的信徒。
那个时候的我心中微动,盘算着有一天要带着我的巧克力,跑进三楼的过道,抱抱她,再告诉她一声要好好的。
可变数悄无声息,因为父母工作调动,我也跟着转学了。
直到很多年后才再次回到那个地方。
不过再次回到那个地方时,我再也没见过那个姑娘。
命运似有意无意地引导,大学期间,我在一家餐馆注意到了一位很安静的姑娘,她抬眸的一瞬间我就想到了那句“芸芸众神赞,飘飘仙子舞。”
后来我因为一些原因,就打算出去租房子,好巧不巧,我再次见到了那位姑娘,不过这次我们成了合租室友。
我们一见如故,用书上的话来说还真颇有一种“与君初相识 ,犹似故人归”的味道。
我和闻清交好,磁场果然是个奇妙的东西,没用太多时间,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