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语道。
他在等人,莫非就是在等李世民吗?
可李世民要在明日才回来,而普度此刻等的又是谁呢?
咕咕~
普度的肚子叫了起来,他揉了揉自己的肚子。
自嘲地笑了笑,而后从怀里摸出一个小包裹来。
他慢慢地将包裹打开。
瞬间散出一阵肉香,只见里面被包的是几块羊排肉。
他拿起一块羊排肉就吃了起来。
本是和尚的他,竟然不禁荤,明目张胆地吃张胆地吃起了肉。
他吃得格外仔细,几乎每吃一块,都会将手指沾染的油脂舔得干干净净。
“汪汪~”
一声狗叫引起了普度的注意,他侧头看去,不知是从哪里冒出一只乡间野狗来。
这野狗是典型黄色田园种类,和长安城里贵人家养的细犬当然比之不得。
想必应该是没有家的流浪犬。
这只野狗似乎是闻到了羊排的味道,寻味而来。
普度停下了继续吃肉的动作,将视线面对野狗。
这野狗似乎十分警觉,把头低得很低,好像是在对普度示弱,希望他能分点肉给它。
普度看在眼里哈哈一笑。
将手中的羊排骨头扔了过去。
野狗见状,欣喜若狂地连叫几声,随后立马跑过去把骨头咬住,拖到自己的身子下,小心翼翼地啃咬起来。
普度看着野狗笑道。
“哈哈,长安城的贵人们都喜欢养细犬,而且喂的都是精肉,可谁曾想一只野狗能食到一根骨头,就已经能让它心满意足了。”
野狗自然听不懂普度的话,自顾自地吃得格外开心。
这羊排骨头,咬在嘴里,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
普度似乎很喜欢听这个声音,竟然也试着将骨头咬在嘴里。
当他将骨头咬碎后,一股脑儿地吞进了肚子里。
他仰天大笑道。
“原来咬碎了骨头往肚子里塞,是这么个滋味啊!有意思。”
“本来我应该坐在桌子边享受应有的美食的,可惜啊~世道不让我如此,反而让我坐到了赌桌边,将自个儿的双手放在上去,押上了我欲望的筹码,这三年来,我靠着这些筹码赢得了很多,我都有点儿爱上这个感觉了,现在我将这枚筹码紧紧攥住,从一变二,有从二变成一,如今又变成了二,哈哈~原来当年宇文化及就是这么个感觉啊,喂~你知道吗?”
普度看着野狗,野狗没有理他,继续啃咬着骨头。
“当这枚筹码给你带来了很多东西,自然而然也会给你带来和你能力并不相符的野心!这三年来,我失去了很多,但是并不满足,即便搭上我日渐苍老的肉体和灵魂依然不会满足。”
“你想知道怎么解决吗?”
普度用手放在耳朵旁,就好像啃骨头的野狗在问他一样。
“哈哈,既然你不问,那我就直接告诉你,非常好解决,知晓最终的答案就好,爱欲、财富、权利、地位,这些都是可以操作的欲望!我施舍与这些希望得到这些欲望的人,权衡利弊,都是我定,那么最终答案显而易见了。”
“你觉得呢?”
普度抬起头来看向他的右边,一袭红衣站在大树的另一侧。
他靠着树,全身大汗淋漓,显然是跑着上山的。
“等你很久了,薛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