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
在白羊坪等了一晚上,吹了一晚上冷风,次日一大早,突厥使节团到了。
李元吉在派人仔细做过侦察以后,毫不犹豫的率领着马三宝,以及马三宝手底下的两百人杀了出去。
突厥使节团有三百五十多人,兵甲齐备,马匹优良,看着战斗力不俗。
在人数上,李元吉完全处在劣势,但李元吉还是毫不犹豫的带着人马杀了出去。
突厥使节团面对突然的来袭,仅仅是慌乱了一瞬,就恢复了镇定。
领头的是突厥的一位特勒,在粗略的扫视过了李元吉一行人的装束以后,乐呵呵的笑了,“是唐人的马贼!”
马贼在西突厥,以及整个西域,处在食物链的中下层,在东突厥,则完全处在食物链的底层。
所以突厥特勒在看到了李元吉一行是马贼以后,并没有赶到害怕,也没有赶到恐惧,反而有一丝丝的兴奋。
其他的突厥人在听到了特勒的呼喊,看到了李元吉一行人的装束以后,也放松了警惕,跟着笑了起来。
论烧杀抢掠,打家劫舍,他们才是行家。
马贼们在他们眼里只是不入流的货色。
若不是他们身为使节,要遵循一定的出使规则,他们早就开始在大唐各地四处劫掠了,在他们看来,大唐各处都是富庶的地方,只要他们稍微动动手,就能劫掠许多奴隶、许多粮食、许多金银珠宝。
可出使的规则约束着他们,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这一切从他们眼前熘走。
如今有人主动送上门了,还一口气送来了两百多匹良马,他们终于不用再被出使规矩约束了,可以放开手脚撒欢了。
领头的特勒甩着手里的弯刀,兴奋的冲其他人高喊,“头马归我了,剩下的你们分了!”
一个个突厥人挥舞着手里的弯刀,兴奋的嗷嗷直叫。
两百多匹良马的价值不菲,他们只要拿下这些良马,就能快速的在距离这里最近的萧关变现,然后再萧关外的甘州购买一大堆他们所需要的货物,再运会他们的部族去,换取更多的良马或者牛羊。
这对身份尊贵的特勒而言不算什么,但对他们而言,是一笔巨大的收获,也是一笔送上门的财富,他们怎么可能不兴奋的嗷嗷叫呢。
“杀!”
领头的特勒在李元吉一行快要冲下缓坡的时候,就主动催动战马迎了上去。
他之所以选择主动迎敌,是为了尽快的结束战斗。
他之所以选择了李元吉一行人中的头马,是因为头马的马背上坐着一个身着全甲的骑士,也是一种马匪中唯一一个身着甲胃的骑士。
甲胃在大唐也好,在突厥也罢,都是很珍贵的东西。
尤其像是全甲,价值更是不菲。
虽然特勒有自己的全甲,但不妨碍他多获取一套,赏赐给自己的心腹,赏赐给自己看好的人。
只可惜,他想法是好的,但是选错了人。
“噗呲……”
马匹在冲锋的时候,速度很快,短兵相接几乎就是一瞬。
也就是这一瞬,让突厥特勒意识到李元吉这一群人身份非凡,并不是普通的马贼。
也就是这一瞬,突厥特勒意识到,他似乎选错了人。
只可惜,他已经没有后悔的余地了。
因为就在这一瞬,一柄很寻常的横刀从他的脖颈处一扫而过,他的脑袋就像是马球一样咕噜噜的滚下了他的肩膀。
“一个不留!”
李元吉在一刀枭首了突厥使节团的首领以后,又快速的用刀噼死了杀个紧随其后的突厥骑兵,然后冷声对马三宝等一众人吩咐。
马三宝已经上了战场,心里就没有那么多想法了。
即便是他觉得李元吉的做法是错的,会给大唐招来很大的祸患,他也会贯彻的落实李元吉的每一道命令。
这就是长期从戎所养成的战斗素养。
战场上,没有对错,只有胜负,只有生死,容不下其他任何东西。
所以他在听到李元吉的命令以后,下手更加狠辣了,其他人也是一样。
“呼呼呼……”
李元吉带着人如同一阵风一样的从突厥使节团中刮过,突厥使节团中多了四十多匹马背上空荡荡的战马。
“特勒死了?!”
“贼人不是普通的马贼,不可力敌,速速往萧关方向逃!”
“……”
仅仅是一次冲阵,突厥使节团内的所有人就明白了自己跟李元吉一行人的差距。
领头的全甲人实在是太凶残了,所过之处,基本上都是一刀枭首,从不会出第二刀。
四十多个人当中,有八个就是他一刀砍死的。
其他人战斗力虽然强悍,但也不是不可力敌。
如果没有领头的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