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关上仓库门,望了望天。
明黄的太阳,高悬在正南方,晌午了,是时候该对野兔下手了。
沈青走进厨房,解开麻袋,野兔虚弱的躺在袋底,大抵是吓尿了,尿骚味蹿鼻而来。
他揪住野兔的后背,将其拎了起来。
梆梆---
又寻一根粗木棍,狠敲其耳后的位置,野兔挣扎几下,便没了生息。
接着,取一根细麻绳,一端系紧野兔后爪,一端栓住树枝,使得野兔倒挂。
寻一把匕首,用打磨石将刀刃磨锋利,握刀沿着麻绳下边划拉一圈,再向下一路划到裆部,另一条后肢,亦是如此。
‘圆圈’和‘下滑’间,有一‘t’形交叉点,从这里入手,一点点撕下兔皮。
兔子皮和肉之间,布有脂肪、筋膜等,使个巧劲,蛮容易撕下来的。
沈青慢慢剥兔皮,卡顿时,就握刀划一下黏连的筋膜,或在臀部、腹部、前踝等处,划一道大口子。
须臾,一只无皮的粉兔子,映入了他的眼帘。
往其脖颈上深拉一刀,鲜红的血液喷涌而出,淅沥沥流至地面。
野物,吃得东西杂,腥骚味重,且味源基本是尿液和血液,趁野兔放血的空隙,沈青着手处理兔皮。
他打算用这兔皮,托人给小花缝一双毛手套。
杏香镇虽处南北交界带,冬天却格外的阴冷。
冰冷的北风,似是拥有魔法,能吹进人的骨髓内,真真是寒风刺骨。
小花有冻疮史。
在原身的记忆里,去年冬天,小花手背的指关节,全都皲裂露肉了。
结痂-裂开-再结-再裂,反反复复两个多月,直到开春才好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