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篇《NME》(4 / 5)

诺埃尔:我没有,love。

乔琳:嗯,典型的醉鬼讲话。

REM 《What’s the Frequency,Kenneth?》

乔琳:它当然很棒,你有没有听到那段riff?见鬼的棒极了!公正地说,我爱迈克尔,他是我朋友,而我永远欠他一些人情,可这绝对没影响我对这首歌的判断,它真的是首好歌!

主持人:欠人情?

乔琳:他把我们介绍给了《非法宿醉》的制作人,那是我们事业的真正开始。

主持人:所以他发现了你们?

乔琳:不,更像是我把我的磁带硬塞给他,他被逼无奈承诺会听一下,然后他就打电话给我了。

诺埃尔:这真是个不错的背景故事!你一直很聪明,而且很执着!

乔琳:发生什么事了,你突然这么可爱?

诺埃尔:跟你在一起的时候我一直很好,不是吗?关于这首歌,我喜欢开始的那段吉他,但他们声称这是首朋克摇滚?滚开吧!但我喜欢这个标题。

贾维斯:他们所有歌里最我痛苦的一点是迈克尔·斯蒂普唱歌的方式,他听起来就像是小羊拉里,他的声音一直在颤抖!

诺埃尔:我喜欢REM的《Orange Crush》,但总体上我不能说我是个粉丝。

乔琳:我也喜欢那首,但我是个粉丝!

主持人:更像是个朋友?

乔琳:不,我从一开始就喜欢REM,但我也确实是个朋友。

诺埃尔:啧。(随后被乔琳玩笑式地踢了一脚)

乔琳:他们绝对是非常原创性的乐队,他们始终在做他们自己的东西!

诺埃尔:但他们说他们是朋克摇滚,而他们的贝斯手穿着皮质喇叭裤,看起来像是胖版的Jimmy Page!

乔琳(明显的白眼):诺,你真的有喜欢的乐队吗?我是说除了你自己的。

诺埃尔:当然,我会说U2!

贾维斯:滚蛋吧,你根本不喜欢U2!

诺埃尔:闭嘴!我知道U2没那么好,但他们中断了5年,然后拿出了《Achtung Baby》,他们确实学习了新东西!他们本来可以在接下来的职业生涯里再做一次《Joshua Tree》,但他们有勇气突破自己!

乔琳:坦白说,这次我赞同你。U2确实做到了。

贾斯汀:REM比U2更重要,但我不是个REM粉丝。我认为他们确实做一些好歌,仅此而已。对一个巨大的体育场摇滚乐队来说,他们有些品味。

贾斯汀:谁喜欢有品味的乐队填满体育场?没人,这真令人沮丧。

诺埃尔:但如果你的乐队突然能售罄体育场了,你不会自动变成一个傻瓜,不是吗?大并不总是坏事。

乔琳:没有人不想要更多听众,如果有人这么说,他一定是个傻瓜,不用谢。

贾维斯:可我一直是个傻瓜,这就是为什么!

BLUR 《Girls and Boys》

乔琳:等一下!这不公平,我和贾斯汀都没法发言了!

诺埃尔:因为他是你男友写的?

乔琳:(翻白眼)对!你第一天知道这个吗?

诺埃尔:啧。(翻白眼)

安迪:嗯,好吧,我喜欢这首歌!

诺埃尔:这确实是首很棒的单曲!他们的单曲都很好!除了《To the End》。

乔琳:我喜欢《To the End》。

诺埃尔:你刚刚还说你没有发言立场呢!

乔琳:我非常确信读者有自己的判断力!(翻白眼)让我们回到主题上,我确实很喜欢这首歌,我还记得我听到这首歌的那天我恰好遇到了格雷厄姆,我告诉他“你们确实做了首超棒的歌!”

贾维斯:我认为Pulp影响了这首歌,它是首迪斯科风格的歌,非常好的歌。

诺埃尔:但他们不会真的在迪斯科时放它。

贾维斯:他们会的,因为我见过。

贾斯汀:你们不应该期待我对它发表什么观点。

主持人:贾斯汀第一次听到时怎么想呢?

贾斯汀:好吧,我当时就知道它很好,可这不是我最喜欢的Blur歌曲。

诺埃尔:这是一首很棒的流行单曲。我的乐队里有人说他们讨厌Blur,但我要说的是,虽然我从来没有喜欢过Blur的专辑,但如果他们发行单曲合辑,我会买它。他们是一支很棒的单曲乐队,就这么简单。不管他们恨我们,还是我们恨他们……

乔琳:他们不恨你!

诺埃尔:我们恨他们这回事是从我弟弟那儿开始的……你知道的。但不管怎么说,这是首不错的单曲。The Jam乐队从来没做出过一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