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可可撇了撇嘴,不以为然地说:“我们又没有做别的,就是让你在我的衣服上签个字,给我留下一个纪念而已,这又有什么呀?行了……别婆婆妈妈的了,快签字吧!”
说着,林可可就将那支签字笔,强行地塞到了孟长东的手里去。
“呃……好吧……那……我可真的签了啊!”
孟长东也是实在没办法了,这种情况他若是坚持
不肯给林可可签名,怕是只会让林可可觉得他是在装正人君子。
说起来……孟长东虽然不是坏人,三观还是挺正的,但也从来没想过要做一个迂腐的君子,因此……此刻见林可可自己都不在乎,他也就不再想那么多了。
当下就拿起签字笔来,摘下笔帽,然后一只手揪起林可可外翻的衣襟,微微探着头,小心翼翼地在那衣襟内衬上书写上了“孟长东”三个大字。
因为这个世界的科技过于发达,大多数人也就最多是在上小学的时候,才会学习用手写字……而在小学升入初中后,因为课业的负担加重,学生写作业也就基本上不会再用手写了,而全部都是用腕表电脑输入的。
因此,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擅长写硬笔、软笔书法的人,真的是少之又少。
孟长东前世在工作之后,也不怎么经常用笔写字了,但毕竟是接受过九年义务教育,又上了三年高中、四年大学的人,尤其当初大考的时候,刷题作试卷,甚至用笔用到在手上都能磨出老茧来。
因此,哪怕孟长东并没有怎么特别地练过书法,但他写的字也还算是比较顺眼的,这“孟长东”三个字,被他用行草的字体一笔书写下来,也是相当的流畅自然,仿佛在这三个字的里面,蕴藏着一种灵魂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