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周王,是为了震慑诸藩王,让他们不敢再有谋反之心!《史记·商君列传》有言,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齐泰站到
了常歌一边:“黄学士,你别忘了,《大明律》规定,处置犯人有‘八议’之说。其中有两条,一条是议功,一条是议贵。这十八年来周王治理开封颇见成效,开封府几乎有大治之相!这是周王的功。至于贵嘛,那还用说么?先皇第五子的身份贵不可言!有这二议,理应罪减一等。”
建文帝思索良久,做出了决断:“方孝孺,拟旨。削去周王朱橚亲王爵位,贬为庶民,发配云南蒙化府吧!蒙化是烟瘴之地,缺医少药。希望他下半生能在那里治病救人,消一消他的罪孽。”
李景隆请示:“皇上,汝南王朱有爋如何处置?”
常歌提醒建文帝:“圣上,朱有爋关键时刻归降朝廷,绝不是因为忠心,而是因为他对父亲朱橚的恨!一个连自己父亲都能够出卖的人,千万不能重用。”
建文帝道:“有道理。将他幽禁在宗人府中。”
若干年后,永乐帝继位,恢复朱橚的亲王爵位。朱橚死后,长子朱有炖世袭周王位。老二朱有爋又举发大哥有谋反之心。朱有爋是个卖了亲爹又卖大哥的无耻小人。他没有什么好下场,宣宗年间被剥夺了汝南王爵。自然这些又是后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