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7章 狗咬狗一嘴毛(2 / 2)

锦衣长歌 刘可乐 1238 字 2个月前

狗拼尽全力,咬得对方鲜血淋漓。

他感慨道:“都说是狗咬狗一嘴毛。果然如此啊。”

旁边的一名老兵接话:“对喽!狗这种畜生,对待同类是最凶残的。你没听过这句话么?狗拿耗子三分力,狗咬鸡五分力,狗咬人七分力,狗咬狗十分力!”

这个梦给了洪武帝莫大的启发!洪武帝本来就有一个设想:胡惟庸做左丞相时,跟普天下的官员或多或少都有交集。那朕今后看哪个官员不顺眼,想除掉,直接给他扣上一顶“胡党”的帽子岂不便当?横竖你们以前都跟胡惟庸打过交道,谁能说得清你们跟他是不是一党?

历史都是相似的,几百年后的莫斯科,斯大

林想杀哪个苏俄内战时期的功臣,都是给他扣上一顶“托洛斯基派”的白帽子。洪武帝跟斯大林身处的时代不同,地域不同,二人的做法却出奇的一致!

洪武帝的设想需要找一个人去执行,找谁做这个具体执行人呢?这里有一个问题,洪武帝要借胡惟庸案掀起大狱,被杀的官员必有成千上万!到时候肯定是官怨沸腾,史书上难免会评价洪武帝嗜杀。为了自己的名声,洪武帝打算弃车保帅,在胡惟庸案结束后,诛杀具体执行人平息众怒。

也就是说,具体执行人是必死的。

仪鸾司大使常歌本来是具体执行人的最佳人选。可洪武帝不舍得常歌这柄匕首。常歌做事干练,最重要的是对洪武帝忠心。

狗咬狗十分力,一嘴毛?对了!朕就让毛骧负责胡惟庸案!他本就是胡党骨干,为了划清自己跟胡惟庸的界限,为了在朕面前表忠心,一定会尽全力,使用铁腕手段追查胡党!

且此人本就首鼠两端,见利忘义,对朕毫无忠心可言,死不足惜!

决定了,就用毛骧!等这场大案追查结束,朝廷官员们清洗完毕,朕会以“滥杀无辜”的罪名杀掉毛骧,平息流言蜚语!

历史又开始出奇的一致!几百年后的斯大林也是这么做的。大清洗时期,斯大林任用内务部长、特务头子叶若夫把苏联官员杀了整整一茬。大清洗结束后,斯大林毫不犹豫的枪毙了叶若夫,平息众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