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则重重应了一声喏。
他现在对于肃王殿下可以说是佩服到了骨子里,这一战,双方的兵力其实是差不多的。
但他们几乎全歼了所有的匈奴骑兵,己方伤亡仅有十三人。
虽然伤亡是沉痛的,可是相比于以往大周军队和匈奴骑兵的对战。
这一战,却是这几年内少有的完胜。
大周的军队为何对匈奴骑兵如此的惧怕,就是因为一次又一次的失败。
失败的多了,军人的自尊心和战意,也就是随之磨灭了。
这一战为什么会胜的这么漂亮,宋则是知道原因的。
一切的一切,就是因为他这位看起来吊儿郎当,喜好女人,且拥有恶臭名声的主子。
是他,是改写了这一切。
精良的甲胄、锋利的唐刀,以及就连宋则都并没有太过于在意的马镫、马鞍、马蹄铁。
这一切无比细心的安排,决定了这一场战斗的胜利。
尤其是马镫、马鞍、马蹄铁这三样小东西,在之前宋民安排的时候,他真的没有当一回事。但真正的上了战场之后,这三样东西的作用,比之甲胄、锋利的刀同样的重要。
游牧民族打小就在马背上长大,在马背上放牧、打猎。
他们的骑术,是中原民族根本无法比拟的。
但马镫、马鞍的
存在,却解决了这一劣势,拉平了双方的差距。
再加上精良的甲胄,锋利的刀,就造就了这一战的胜利。
肃王殿下,还真的是不办事则已,一旦认真办事,这简直太逆天了。
宋则以前还对宋民有些鄙视,但现在他明白了。
以前的肃王殿下其实是没有什么可以值得他动心思的事,所以他就把所有的心思都用在了女人身上,看看现在南北两院那一个个国色天香的近侍。
那是寻常人就能办到的?
一想到这些,宋则忽然间信心满满,跟着肃王殿下混绝对有酒有肉有美女。
以后谁要再敢在背后败坏他的主子,他打算拼命,弄死那帮贱人。
万俟发发认命了,似乎真的打算就此给宋民当走狗了。
但金泽法还有些不甘心,他捅了捅万俟发发的胳膊说道:“找个机会逃吧。”
“逃逃逃,还逃个屁,认命吧兄弟,除非我们能弄到周军打造甲胄和刀的秘法。否则,全军覆灭就我们俩回去,你觉得回去之后等着我们的会是什么结果?”万俟发发在决定当走狗之前,早就已经把事情想得明明白白了。
现在就算逃回去,那也是死。
可如果他们拿到了周军这甲胄和军刀的锻造之法,回去之后,那就是绝对的功臣。
金泽法一怔,好像有点道理。
“那你的意思是,我也给这个王当个走狗?”
“你现在难道不是?”万俟发发像看白痴一般反问道。
金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