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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兴也不例外。
他说没有见过柳如烟,那就真的没有见过。
柳如烟神色冰冷,俯身下来,在周兴耳畔轻轻说出父亲的名字:“那你还记得他吗?”
噗通!
周兴听到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名字,双腿一软,坐在地上:“你你是柳御使的女儿?老夫记起来了,你是柳家的那个小女孩”
周兴做的亏心事多了,一下子吓得魂飞魄散,脸色比纸还要惨白。
对于周兴这高高在上的御使大夫来说。
区区一个御使,简直是蝼蚁一般。
至于御使的女儿,更是蝼蚁中的蝼蚁。
据说她被卖到了教坊司,周兴从未关心过。
毕竟,进入教坊司的犯官之女,绝大部分都无法承受凌虐,会选择自尽。
就算苟延残喘活下来,也会一辈子被困在教坊司,失去自由。
报仇?
只能梦中想想!
可是,周兴做梦也没有想到,自己原本瞧不起的蝼蚁,居然会离开教坊司,而且摇身一变,成为太子殿下的嫂子。
这怎么可能!
噗通!
周兴再次跪在地上,朝着李龙鳞磕头如捣蒜:“太子殿下!我知错了!求求您,就放过我吧!千万不要把我送回京师!”
“我可以把这些年盘剥来的财富,全都送给您!”
狡兔三窟。
周兴跟杜文渊一样,是狡猾的狐狸。
他这些年来,不知道盘剥了多少民脂民膏,至少是上百万两。
他十分小心,并未藏在家里,而是藏在外面的宅邸。
这个地点,只有周兴一个人知道。
现如今。
周兴为了活命,只能把藏财富的地点告诉李龙鳞,来换自己一命。
李龙鳞眉梢一挑:“好!本宫可以对天发誓,绝不会把你送回京师,交给父皇!你说吧,财富藏在什么地方”
周兴暗松一口气。
既然太子对天发誓,那就不会食言而肥。
看来太子是谋财,不是害命!
钱财终究是身外之物。
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周兴狠狠咬牙,沉声道:“就在南皮胡同最里面的宅子,藏在茅房后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