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昀伯这家伙几乎天天都要跑来找他的小媳妇儿。
那又是个粗手笨脚的货,他要是不看着点,万一蒲宝被他带出去弄丢了,那可怎么办才好?
所以时令不得不跟着。
方氏倒是很开心。
她就但愿儿子多结交一些朋友。
相亲前一日,沈静脸红红的把众人约出去。
商量着把女孩子约去哪里才合适。
时令提议去相国寺。
环境幽静,人在里面也多了几分仙气飘飘,看对方都要多美几分。
陆昀伯却不同意。
他提议去跑马打猎。
振振有词着:“娶媳妇儿回去是过日子的,又不是拿来摆设!漂不漂亮仙不仙气的不重要,最重要的是看对方性格脾气!
”
“去烧香拜佛,大家都端着,能看得出什么?不如跑马打猎,跑得大汗淋漓的,才能暴露本性呢!”
他嘿嘿笑:“脂啊粉啊的冲得差不多了,才能看得出素颜美不美对不对?!”
时令就呵呵:“陆公子好懂!”
沈静也跟上:“对,陆公子好懂!”
说得陆昀伯差点跳起来跟他们打架。
双方争执不下。
最后沈静干脆问蒲宝:“小宝,你觉得呢?咱们该去哪里?”
蒲宝眨巴几下大眼睛:“去吃炸鹌鹑!”
她口水疯狂分泌。
在青州的时候,方氏偷偷带她出去吃过。
那家伙,真是吃了一串想两串,吃了两串想四串!
“也不知道京城的炸鹌鹑有没有青州的好吃!宝儿想去尝尝,要是好吃,我要带大家家出来吃!”
这个理由过于强大,任何人反驳不得。
沈静最后拍了版。
“那个……小宝辈分最高,听小宝儿的吧。”
时令手里捏着蒲宝软软的小手,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沈静:“老实承认你也馋那一口呗,又不是什么丢人的事儿。”
蒲宝又吞了一口口水:“还要一大杯酸梅汤!”
咕咚咕咚好解腻!
好吧,时令承认,他也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