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习惯,我想你听着也会不习惯吧?那还是直呼其名就好了。
其实,我并没有我想象中的那么讨厌你,
那么恨你。抢了爸爸的,其实是我的母亲,你和你的母亲,不过是可怜的受害者,或者说,我们,都是受害者。
林氏破产的那一瞬间,我从一个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变成了什么都不是的普通人,后来的生活,应该就是你从小到大习惯了的生活吧?
那时候我突然发现,你的存在,并没有给我带来什么妨碍,那么,我为什么要一直这样恨你?
我想,最大的原因应该是刘锦宏吧。我很抱歉,在上学的时候,用了不正当的手段从你手中抢到了他。
虽然我们订婚了,但是我知道,他并不快乐。即便是我把我所有能给他的都给他了,他也不快乐。
在咖啡厅遇到你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应该是要失去他了,只是可笑,我竟然听信我母亲的话,认为是你拐走了他,还去顾思琪的店里大闹。
其实,我应该是要对你说一声对不起的,只是,我没有勇气站在你的面前,所以,只能是这样了。
对不起,林洛然。”
看完卡片上的字,林洛然也不经意间想起了那个男生,那个总是喜欢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笑的温和的像一阵春风的男生。
只是,他现在去了哪里,谁都不知道,他现在过的怎么样了,也没有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