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煜把原振衣让到餐桌边坐下,给他倒了一杯白开水。
“乔煜,你在这儿还住得惯吗?委屈你了。”原振衣客气道。
“没有,住这里很好。”乔煜也给自己倒了杯水,坐在了原振衣的对面。
“你能住得惯就行,”原振衣道:“你现在胳膊还没养好,先不要急着去工作,先养两个月再说……今天吃饭的时候,那个海达集团的谢总跟我是好朋友,如果你不想在酒吧工作的话,也可以到她的公司去干,肯定也是坐办公室的。这两个地方随你选吧,如果不满意,还有其他的地方可以去……”
“不用了,酒吧里就挺好的,那个黄经理对我也很照顾。而且,我的胳膊已经没事了。”乔煜抬起了自己的胳膊,轻轻的挥了挥,笑着说道。
“那不行,”原振衣一本正经的说:“伤筋动骨一百天嘛,最少也要养到三个月的时间才行。这个你就别跟我犟了,如果你的手臂再被伤到的话,反而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