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煜,是原振衣的高中同学。三天前原振衣请几个同学在水晶宫大酒店吃饭的时候,两人已经见过面了。
乔煜人长得高高的,大约有170厘米以上,在女性中算是个子相当高的了。她身形高却不笨,很苗条,而且身材也好,脸面也耐看,平时冷冷淡淡的,算是个冷美人。却又偏偏眼中常含有一种看上去很有女人味。算是当年班里的班花。
原振衣上学时对乔煜的印象并不是很深刻。虽然她人长得美,但是,她的美丽也轮不到原振衣来夸的,因为她的身周经常的围绕着几个当时学校里的富家子弟。原振衣那时候天天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衣裤,饿得精瘦,哪有勇气去关注这种风云人物呢?为了让自己的心境不受影响,原振衣刻意地控制住自己,连看也不多看她一眼,以免自己的内心会蠢蠢欲动。三年高中同班下来,原振衣和她没有说过一句话,就和两个陌生人一样,彼此间连个微笑也没有过。
那天在水晶宫大酒店的时候,乔煜和原振衣碰了好几杯酒,当时原振衣就发现,她的眼神里隐隐的透露出一丝忧郁的伤感之色。当时在酒桌上他也不好问,后来通过赵灿的嘴,原振衣才得知,乔煜嫁错了人,当年的这位班花,人人宠爱的公主,这几年的婚后生活过得并不幸福。
这个可怪不得别人,当年追求她的人那么多,她却偏偏挑中了一个社会上的不良青年,也就是人们学说的痞子。
那时的她年轻无知,大概感觉混社会的人比较牛,走到哪里都是兄弟一大帮,吆五喝六的,威风凛凛。而且还能保护自己,别人都惧怕于他,所以,她选择嫁给了那个男人。
那个男人婚前追她的时候,的确是把他宠成了掌心里的宝。可是等到结婚后,那个男人所有的恶习全都在她的眼前暴露了出来,酗酒,脾气桀骜不驯,不讲道理,见打架如喝蜜,欺负弱小真威武。他又没个正经职业,成天的赌钱鬼混,后来渐渐沦落到偷鸡摸狗,危害一方,为当地人所不齿。
最关键的是,他对乔煜也不再象从前那样的百般呵护了。稍有不顺,他便对她大声呵斥,甚至拳脚相加,经常的让她鼻青脸肿的连门也出不了。
这种生活让乔煜苦不堪言,却又无可奈何,只有忍气吞声,伺机提出离婚。
乔煜也算是个秀外慧中的女子,看清了那个男人的本性后,偷偷地长期服用避孕药物,所以,结婚几年后,两人一直都没有孩子。
那个男人也懒得管这些,在他看来,没有孩子正好,有孩子还是个拖累。只要能让他天天的去胡吃海喝,再去赌场上鬼混,别的什么他也不愿意管。
正在这种情况下,乔煜碰到了从南方成功归来的原振衣,这让她的心里隐隐的生出一丝期盼的念头。
原振衣与乔煜本无交集,现在乔煜给他打电话来邀他吃饭,原振衣用脚后跟都能想明白乔煜的意图。无非是想在他这里寻得些帮助。具体是怎么个帮法,她又需要怎样的帮助,这些他就想不出来了。
原振衣不太愿意去和乔煜一起吃这顿饭,他现在没有时间,也没有心思花在这些家长里短上,自从在上京遭到赵凯的手下伏击后,他如一条丧家之犬匆忙的逃回了家乡,自己还是撇不干净的烦恼呢。可是,老同学张了一回嘴,自己要是不去的话,又有些不近人情。如果自己真的能帮上她一些忙,比如说能给点钱解决这种家族纠纷,他倒是不介意帮老同学一把。
他到楼下卫生间洗了把脸,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衫,和母亲说了一声,拿着他那只装得鼓鼓囊囊的手包,向萃海楼酒店走去。
原振衣一路慢悠悠地踱着方步,欣赏着几年来这个小县城的变化,回忆着三天前同学聚会时王道林老师提出的那个“首富之说”,禁不住有些志得意满。看着路边的一草一木,一街一景都觉得亲切万分,一种舍我其谁,胸有成竹的豪迈感油然而生。
等他一步三摇地踱到酒店门前时,发现乔煜早就在酒店门前等着他了。
乔煜今天穿的是一件低开领宽松上衣,下面是一条牛仔裤,脚上蹬着一双半坡跟皮鞋,把她的好身体衬托得玲珑剔透,乍一看,还以为是哪位电影名星来这里演出呢。
“老同学,让你久等了,真是不好意思。”原振衣连忙紧走几步,上前和乔煜握了握手,解释道:“我走得慢,家里也没辆车子,早知我借一辆好了。”
“没关系,我也是刚到。”乔煜微笑着说,锁上自行车,和原振衣一起走了进去。
原振衣有意选了一个隐蔽的角落坐下。两人都是有家庭的人了,这样孤男寡女的在一起吃饭,很容易引起别人的误会。虽然两人彼此间坦坦荡荡,并没有什么苟且之意,但他可不愿意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以免落人口实。
“老同学,你有什么事情在电话里吩咐一声就行了,用得着这么麻烦吗?还要专门出来吃饭?”原振衣假意客气道。
乔煜没接他的话茬,微微一笑道:“你喝点白酒还是啤酒?”
原振衣酒量甚好,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