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的大户。
沈修文容貌俊美,又是读书人,很容易就令程家的女儿心动了。只是那名女子说不定是程家的独生女儿,父母早就决定好要招婿继承家产。所以沈修文不能娶妻,只能入赘。
沈修文是读书人,在这个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的时候,读书人是很了不起的存在,在兆安县就更是了。
程家人说不定很满意沈修文这个人选,而沈修文为了不再和他父母一样,做一个面朝黄土背朝天,看天吃饭,一年的辛苦也不过换十几两银子的农民,就答应了成为赘婿。
之后就是程家供他读书,吃穿,考试,几乎包圆了他生活中的一切开销,他也跟程家女儿成了婚。
还生了两个孩子,一个叫程莲,是个年纪较大点的女孩,已经被沈修文卖了,卖到哪儿去了不知道。
一个是程彤,是个四五岁的小男孩,看样子沈修文应该是将这个孩子交给了他妻子养育,但是却也并没有多在意这个孩子。
当着孩子的面打孩子的母亲,真的是一点也不顾着孩子。照俞树描述的样子看,简若宁还猜测这估计已经不是沈修文第一次打妻子了。
所以程彤才会自觉地将耳朵捂上,不想听到母亲挨打的声音。
最开始你需要我,我需要你,自然是你好我好大家好,可当沈修文开始展现他的天赋,一路高中,身份地位得到极大提升之后,他就不愿意再做赘婿了。
《说文解字》中有言:“赘,以物质钱。”意思是赘的意思是用物还钱,那赘婿,就是给人家当夫婿来赚钱。
有的时候遇上荒年、天灾,古代穷苦人家生计艰难,田地、屋舍都卖光了,甚至连女儿、妻子也卖了都活不下去的时候,就会将儿子卖给有钱人家做奴仆,称为“赘子”,意思是还钱的儿子。
有的时候赘子还不完钱,又或者是家里太穷了,实在是赎不起了,就直接成为那户人家的奴婢了。*
所以这样算来,赘婿也是用自己的身体抵钱,类似于卖身了的奴仆,家里又是穷的都揭不开锅,仰仗着妻子家,自然地位低下。
古时候官府甚至连赘婿和罪犯一同论处,可见其地位。*现如今虽然好了些,可仍然有人因为出不起彩礼以及婚礼所需费用,自愿去大户人家当赘婿的。
尤其是只有女儿的家庭,若是不想侄子继承家业,那么给女儿招婿,生下来的孙子跟自己家姓,作为承嗣的人,这样的情况也有。
作为赘婿,地位低下,遭人白眼,生下来的孩子都不跟自己姓,在内要受气,在外要受人耻笑,也完全颠覆了古代男尊女卑的习俗。
最开始的沈修文一穷二白,没钱读书,不想劳作,只想过好日子,那个时候的他当赘婿是可以忍耐的,但是当他身有功名,地位极速上升之后,他就不愿意了。
他觉得身为赘婿是耻辱,是他光明人生中的污点,是他未来道路上的绊脚石。
盲人需要拐杖,可当盲人重获光明,第一件事就是扔掉相互陪伴的拐杖。
恐怕沈修文成为秀才的时候就已经有了这个想法,而当他考中举人,就可以着手实施了。
兆安是个穷地方,远离京城,又在山区,没有多少田地,向来穷困,县太爷也不过是一个老举人。
这个时候若是沈修文成为举人,那么自然可以和县太爷平起平坐。甚至因为沈修文相对年轻,还有考中进士的希望,他的地位甚至是略高于县太爷的。
程家作为他人生道路上的绊脚石,自然是要一脚踢开的,要不然他怎么迎娶高门贵族的大家千金,然后在岳家的帮助下飞黄腾达,青云直上呢?
简若宁不懂,按照沈修文的文采和才华,他为什么非得靠别人生存呢?
一时没钱读不起书,可慢慢来的话,总可以考中的,只要是个童生,谋生就已经完全足够了。
若在考中秀才,家里就有余钱了,等考中举人,就会有一大把的人捧着钱来找他。若是再考中进士,那就是彻底的改变人生了。
这个时间会晚一点,可能他三四十岁才能考中进士,改变人生。
但是这并不会改变沈修文的天赋,能考中探花的人,不是光靠上学就行的,需要天赋。
就像是百分之九十九的努力比不上百分之一的天赋一样,沈修文是有天赋的,他完全没有必要依靠别人。
他能从兆安这样一个教育极度贫乏的地方考出来,还是探花这样好的位次,就足以证明他的天赋。
像是简若泓,请的是名师。家里还有许多以前的考卷,也只考了二甲而已。这就是有天赋和没天赋的区别。
在兆安县的时候依靠程家,来了京城,已经成为进士,还是探花,逆天改命了,他还要不停的参加各个府邸的宴会,挑一个能帮助他青云直上岳家。
简若宁发现,这个人真的很贪婪,穷小子的时候希望锦衣玉食,锦衣玉食了希望能有尊严,有尊严了希望能有权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