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
“海边的太阳太晒了,请天使前往我们的国都毗阇耶城,让小王欢迎您与您舰队的到来。”
郑和抬手示意占巴的赖,占巴的赖见状便示意郑和与自己共同乘坐大象。
“国主请。”
当头戴金帽,乘坐大象的队伍来到码头上,这三旬男子也带着人走上前去。
“小王十分仰慕天朝,所以知道天朝出兵平定了胡氏父子后十分开心,恨不得亲自前往京城去见见大皇帝陛下。”
兴许是担心郑和怀疑自己劫持他,所以占巴的赖让郑和的百余名护卫与自己的侍女护卫保护他们的安全,让占城的军队负责开道和断后。
因为南北皆有强敌,唯一和中国沟通的道路只有海路,所以占城无法像安南一样受到汉文化熏陶,至今依旧是半封建半奴隶制。
他们国家之中的许多律法和制度,基本都与秦汉时期的“什伍连坐”制度和律法有着关系。
例如官员们去觐见国王,行一次膜拜礼就要起身,禀告完事情以后,再行一次膜拜礼退下。
女人和男人一样行拜揖礼,男女一起犯了奸淫的罪名都会被判处死刑,小偷则会被判处斩断手指、脚趾。
打仗的时候,五个士兵组成一个小组,如果一个士兵逃跑,那么同组的人都连坐处死。
就这些制度来说,放在东北亚肯定是落后的,但放在中南地区就是“制度强国”。
不过不管它是不是强国,对于刚刚灭亡了中南小霸王的郑和来说,占城国并没有足以威胁下西洋舰队的实力。
相较于这些制度上的东西,郑和更在意占城的经济和文化、政治等问题,因为他身上背负着朱高煦交代的任务。
针对这些问题,郑和对占巴的赖发起了询问,而他也开诚布公的与郑和讨论了起来。
首先是占城的外国人问题,占城对于其它国家的外国人触犯律法都用刑严苛,唯独对来自大明的中国人需要降低标准,甚至不能给予刑罚。
当然,前者是之前的规矩,后者是大明灭亡安南后加急制定的规矩。
除了这些,在占城国,如果来自大明的中国人被本地人杀死的话,本地人就会被通缉并以命抵命,处以死刑。
占巴的赖先讲述这些,主要是为了获得郑和的好感,不过对此郑和却开口道:
“如果他们真的犯罪,国主可以依律法处置他们。”
“我朝太子说过,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海外犯法自有属国严惩。”
“不管是大明百姓,还是属国百姓,他们都是天子的子民,没有高低之分。”
“触犯律法的人,只要不是无心之失,都应该给予严惩。”
郑和的话让占巴的赖对大明的感官好了些,毕竟生活在占城的除了华侨,还有大量的大明走私商人。
这群走私商人往往凭借占城对中国人的容忍而得寸进尺,许多时候占巴的赖都难以忍受,如果不是顾忌大明,他早就把这群人绳之于法了。
“这次我带来了陛下赐给您的赐服、金印和文武官服,文化书籍,还有我朝太子所颁布的《明律·属国法》和《明律·外国法》。”
“这两本律法中,记载了什么情况可以处置我朝居属国、外国百姓,什么情况需要与我朝在属国、外国官员沟通。”
郑和说着,占巴的赖却有些紧张道:“在属国、外国官员?”
他以为大明要出兵强占占城的国土,不过郑和却笑着解释道:
“是这样的,这次下西洋,朝廷会在各个愿意加入朝贡的属国国都之中租借一块土地,这块土地我会们支付租金,面积不会超过两亩。”
“租借过后,我们会在上面修建大明礼部驻属国的办事衙门,日后不管是属国遭到入侵,亦或者是本朝百姓在属国土地上触犯法律,都可以通过这个办事衙门来寻求帮助。”
“至于这个办事衙门,我朝确实要留一些兵马,但不会超过一百人。”
“如果国主觉得一百人太多,那我们也可以商讨降低到五十人。”
“日后国主如果觉得受到了侵犯,也可以单方面终止这份租约,我朝官员会在一个月内离开本国。”
“此外,如果属国发生动乱,国主也可以申请保护,由他们护送您前往大明接受庇护,等待来日复国。”
郑和说了一堆,经过华侨的翻译后,占巴的赖这才松了一口气。
其实这种形式的常驻外交早就有了,不过这种一般都是占城为使臣购置府邸,使臣自己可以带着护卫。
只不过现在大明将这个府邸设为了衙门,并将常驻的使臣弄为了流官。
只要占城不主动要求,那这些流官都会在三年任期到后更换。
这些外交官员在属国和外国拥有刑罚禁止权,也就是说犯法之后需要大明派官员来调查,属国不能私自用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