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重要证据(2 / 2)

远山不断地磕头喊冤:“冤枉啊,臣冤枉啊,陛下,不能因为几个贱民的话,就认为我儿子有罪啊!”

“除了这几个贱民,驸马,还有什么证据啊?”

林渊大怒:“贱民?我看你才是贱民!没有老百姓,哪里来的天下?”

“你身为朝廷命官,敢喊老百姓为贱民?”

“正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

“这些骑在老百姓头上做事的官员,欺压百姓,纵容儿子滥杀无辜!”

“这种人,该死!”

得民心者,得天下!

这句话,深深地击在了李元吉心里。

也击在了文武百官心中。

这句话说得太好了!

大理寺少卿魏承军开口了,他的面子依旧非常平静。

“驸马,凡事都要讲证据,就算你把这些凶手的家属找来,又有何用?他们的儿子犯罪之时,他们远在其他城市,什么都不知道。”

“这些证词,都不可采用。”

刑部尚书张胜也道:“对于凶手的家人,我非常同情,但所有案子都查清楚了,驸马,你找来凶手家人,根本没用。”

“难道,你要用凶手家人,来诬陷梁公子,还要诬陷我们三司,办案不公吗?”

都察院院长纪宏伟也说道:“驸马,这些人的证词,没有任何用,不能采纳。”

审过这些案子的三司最高长官,都说他们的证词无用。

林渊并不着急,因为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人证。

最右侧,一位两鬓白发年迈的母亲开口了。

她没有哭,也没有闹,而是满脸是绝望和悲哀。

“我是童飞的母亲,叫沈菊,我老来得子,对童飞从小百般疼爱,我和孩子的父亲,从十几年前就居住在皇城附近。”

“去年六月五日,那天晚上,我们一家在院子里乘凉,突然一帮官兵冲了进来,说我儿子童飞,强抢民女,杀了几个人,当时孩子他爸去阻止,被挖掉了两只眼睛,活活打死了!”

“我眼睁睁地看着,童飞被人打晕抓走,为首的人自称叫梁少杰,是户部尚书的儿子,他对我百般羞辱,打断了我的双手双腿,我的四肢被废,被丢进了河中……”

“但我命不该绝,有渔民救了我,我活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