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开心地用手捧着泡泡。
唉,怎么看也只是个七八岁的孩子啊!他的父母怎么忍心让他在外面受苦,也许他们也有难言之隐吧。
小志在卧室的榻榻米上睡了一宿,第二天被秦辰喊起床。
“叔叔,我不想去警察局。”
“为什么呀?去了警察局,小志就可以被带到一个新的
家,那里有很多小朋友跟你一起上学。”
“我想和叔叔一起生活。”小志委屈地撅起嘴。
秦辰想了想,以自己现在的能力,是不是可以照顾好小志?如果可以,小志待在家里,初晴会不会同意?
他和初晴以后还会有自己的孩子,如果到了那时,小志感觉自己不被重视了怎么办?这件事可不能轻易决定,他无法随意决定一个孩子未来的命运。
秦辰还是决定带着小志去警察局。
到了警察局,秦辰把小志交给了警察。
“麻烦同志们把这个孩子送到好的寄宿学校,钱我来出,他以后的学费都由我承包。”
警察接过小志:“放心吧,我们会马上联络好的寄宿学校,把孩子带过去。”
秦辰对小志说:“小志,警察叔叔会送你去学校念书,你在学校里面好好用功,学费我给你交!一定要好好的念书,成才,这样以后你才能保护好你自己。”
小志哇的一声哭了出来。
“我不想叔叔走!叔叔我想和你们住在一起!”
“小志,叔叔现在没有精力好好照顾你,但是叔叔会经常去学校看你的!记住我们两个的约定!”
秦辰和小志在警察局道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