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陷阱呢?」霍岩听着宁书艺的讲解,若有所思。「根据犯罪心理学上对于犯罪人的地理画像方式,其中一个理论根据犯罪人寻找被害人的模式,把犯罪人分成了四种——狩猎型,偷猎型,施饵型,还有设置陷阱型。咱们这一次遇到的,和之前的情况很相似,我觉得很有可能就是这里面的设置陷阱型。」宁书艺解释说。「我不太知道你说的这几种具体的分类标准,不过听起来,这个‘施饵型和咱们遇到的这两桩命案好像也挺像的。」霍岩觉得自己在宁书艺面前,理论方面欠缺的实在不是一星半点,所以探讨起来也显得格外虔诚。「乍听起来确实挺像,我刚才其实也是有一些犹豫的。」宁书艺点点头,「施饵型犯罪人和设置陷阱型比起来,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对被害人的类型选择上,并没有一个特定的标准,地点也比较随机,只要有人上钩了,那就随时随地实施犯罪。而设置陷阱型犯罪人则是事先选择好了自己看中的作案地点,用某种方法将特定类型的被害人引诱或者拐骗到现场去,然后再将其杀害。不论是前面阎大原出事的地点,还是这一次这名身份尚不明确的女性被害人出事的地点,都具备周围比较清静不容易被打扰,没有监控设备,且现场不容易留下足迹等有价值痕迹线索。这种共同点让我认为虽然两桩命案没有发生在同一处地点上,但是案发现场也绝对不是随机产生的,而是经过了犯罪嫌疑人的精挑细选,最后确定下来的。」「可是阎大原和真的个女性死者,不论是从年龄、性别,甚至咱们猜测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恐怕都是找不到任何交集的。」霍岩觉得宁书艺说得很有道理,但是又有一些疑惑还没有解开。「是啊,乍看起来还真的是完全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个人,所以我也只能是主观上更倾向于设置陷阱型,不能真的确定自己的推测。现在就看这名女性死者到底是什么人了,确定了她的身份之后,说不定我们就能够找到他们之间到底存在着什么样的交集了。」宁书艺叹了一口气,「不管这两个人到底有没有交集,被猛兽活活咬死这都算是相当残忍的死法儿了!我觉得这种死亡方式,和这两个人的生平恐怕或多或少会有一点牵连,说不定这两个人之间虽然年龄差距很大,但是存在某种共同点,成了导致他们两个惨死的原因。」霍岩皱眉想了想,问宁书艺:「那如果你之前的推测都能够成立,这就是一个设置陷阱型的犯罪人所实施的有组织系列杀人案。现在已经有了两名被害人,还会出现第三个么?」「这个是完全有可能的,没有办法一概而论。毕竟我们现在还不清楚对方为什么要针对他们两个下手,如果大仇得报,说不定就不会有下一个目标。但是如果凶手的目标并不是针对这两个人本身,而是还有什么潜在的怨恨情绪,那只要能够找到和这两个人能够扯上某种共同点的,就仍旧有成为目标的风险。」「那你前面提到了冷静期,冷静期一般会是多久?」「这个不好说。」宁书艺摇摇头,「可长可短,几天,一个月,几个月,甚至潜伏几年都是有可能的。这两次中间间隔了一个多月,如果还会有第三个被害人,这两次之间的冷静期未必会是一个多月。因为第一次实施犯罪,除非对方本来就是一个惯犯老手,否则必然是会战战兢兢。说不定这中间的一个多月时间里,犯罪嫌疑人也一直在通过各种途径暗中观察自己的‘成果,确定风头已经过去了,没有什么风险,这才踏实下来,也更加大胆,这才有了现在的这第二次作案。那么如果这一次仍旧迟迟没有动静,让嫌疑人觉得再次受到鼓舞,那么与下一次作案之间的冷静期很有可能会大幅度缩短。」霍岩仔细想了想:「那按照你的这个说法,这一次我们调查这名女性死者的案子时,应该高调一些还是低调一些?低调了怕对方以为我们一直没有什么动作,急着实施下一次犯罪。高调了又怕打草惊蛇。」「怕打草惊蛇的前提是你知道在这一片草里面藏着蛇。」宁书艺倒是并不太纠结这些,「咱们现在的情况是,根本就不确定‘蛇在哪里,更不知道‘蛇准备要咬的人是谁。与其没有意义的低调,依我看倒不如高调一些。通常系列犯罪的犯罪人都会在一次作案之后,潜伏在暗处,通过电视媒体或者网络来了解外面的信息,判断自己有没有暴露的风险。我们可以让这个藏在暗处的嫌疑人知道,这个案子并没有不了了之,但是又不会让对方觉得自己已经暴露在了明处,必须要远走高飞。说实话,这个尺度和分寸还真不是特别好拿捏,回头还得找董大队去聊聊,看看他对这件事是个什么看法。」霍岩点点头:「行,明天早上去找董队谈谈。」这一晚上两个人各自找了值班室凑合了一宿,因为节省了路途时间,第二天一早霍岩还叫上宁书艺出去晨跑了一圈,吃了个早饭,在董大队到办公室之后的第一时间就过去敲了门。在听他们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