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放荡思无涯。”
以往经历的艰难险阻,对比着如今的生活,已是不值一提。
豁达的情境让林羽扬眉吐气。
而随着这句诗念出,吴妨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极其难看。
他没想到,林羽竟真的有此大才,说作诗便作诗,文思如泉涌,竟比别人的尿意来得还要快。
简直是匪夷所思!
这时,林羽扫了一眼震惊的吴妨,笑得更加开心。
“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
这句诗念完,众人仿佛看到林羽骑着快马,驰骋于京城的大道上,马蹄生风,踏着落花无数,潇洒极了。
江南雁更是激动得拍着林羽的肩膀,赞不绝口。
“不愧是岭南道第一大诗人,你这首诗写出了我现在的内心想法,哈哈哈!”
一口气卖了五十万斤白砂糖的江南雁,此时的笑声震得林羽耳膜生疼。
对比着两人的举止,江南雁确实比他更显得春花得意一些。
再加上林羽根本没有去过京城,他想到与江兄相处的点点滴滴,胸中热情高涨。
“拿笔来!”
“我以此诗赠江兄,愿江兄年年如今日,岁岁似今朝!”
众人无不羡慕地看着江南雁。
特别是长乐郡主,甚至有些嫉妒二人之间的友情。
江家小厮知道林羽是打算写诗赠主人,麻利地请院中奴仆搬来了桌子和笔墨纸砚。
剑南道第一大诗人赠的诗,绝对能够记入县志郡史。
假使有朝一日,林羽的称谓得到大儒和朝廷的认同,可能还会名传千古!
谁能不羡慕?!
“我没记错的话,林羽的字还是旌阳学子中的一绝呢。”
“真的假的?以前从未听说过旌阳有这一号人?”
“以前林羽只顾埋头读书,同期科考谁得了三甲他都不在乎,自然不在乎名声啥的了。”
在众人的议论声中。
林羽正心无旁骛地挥毫泼墨。
方才念的诗跃然于纸上,为了避免争议,他被迫换了一个名字——《赠江兄》。
简单粗暴地表达了自己对江兄的友谊。
“以后这首诗如果能够流传在文坛千百年,还能让人纪念我和江兄的友谊,想想还挺爽的。”
“岂止是爽,林兄,你赠我的这张诗帖,我能不能挂在酒楼里,让更多人看见?”
在这个通讯并不发达的时代,能够让人广为知晓的宣传手法,也只有写完张贴起来。
可林羽的这张诗帖,在如今不少人眼里,那是一字千金。
不少人觉得江南雁的这个提议,极有可能被拒绝。
“行啊,多一个人知道,就多一分被记录下来的可能,江兄,你可真机灵。”
林羽提笔。
由于没有带着私人印章。
干脆以拇指为印,沾了黑墨摁在纸上。
一张价值万金的诗帖就此诞生。
江南雁刚想伸手将诗帖拿走,有道女声幽幽响起。
“林公子与江公子的友谊,实在令人羡慕。”
江南雁打了个激灵,看了一眼不住叹息的长乐郡主。
碍于情面,他也不能割爱,把这张诗帖给郡主啊。
郡主,对不起了!
“林哥哥,你反正写一张也是写,不如再给长乐姐姐写一张呗,她刚才一直念叨着这件事呢。”
杨薇蹦蹦跳跳地凑上前来。
她欣赏不来林哥哥写的诗有什么好的,甚至连林哥哥作的诗有多么精妙绝伦,也是不明就里。
但她知道,今日自家能够卖酒喜得二百万两银票,还把吴家人弄得灰头土脸一个屁都不敢放。
全亏了长乐姐姐这个主人照顾周到。
今日没有什么存在感的陈娇娘,此时也出声说道:“相公,郡主喜欢那首诗歌。”
长乐郡主没想到杨薇和陈娇娘两人,居然为了完成她的心愿而向以夫为天的林羽开口。
她感激地看向二人,心里期待起来:林公子真的会为我写那首诗歌吗?
“《水调歌头》吗?郡主你真有眼光,这首诗歌字是最多的。”
啊……长乐郡主闻言,心里的期待一下子变成了失落。
经过这段时间的接触,她可是太懂林羽了。
此人愿意做的事,日复一日也不嫌烦琐,可不愿意做的事,他是九头牛也拉不动。
看他此时为难的表情,就是嫌字多不想写。
长乐郡主刚想说“字多可以换一首”,不料,林羽蘸了蘸墨,对着她一昂头。
“换张大些的宣纸来,《水调歌头》字太多,这张纸根本写不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