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 是一首很甜的小情歌,并没有用到任黏腻的表达爱意的词汇,莫名让人感受到了初恋的悸动。 讲述的是个明明两情相悦、双方又一直敢前进一步的故事,十分细致刻画了初恋的懵懂、暧昧、拉扯、勇敢、胆怯……纯粹而又美。 她的声音本就甜美,与这首歌曲十分契合。 两只崽崽手牵手,动作十分一致眼睛亮晶晶望舞台上的她,就连心底的os也是一模一样——沅沅姨姨/妈妈也太厉害了! 程知落也早沈沅朝舞台走的时候就停下了手的动作,抱小盒子站傅予淮的身边。 傅予淮则一手攥一只崽崽的衣服领子,与程知落胳膊贴胳膊,怕们走散。 程知落这下终更加切实会到为什么沈沅会登上歌后的位置了。 她的歌声确实有种十分神奇的魔力,电吉也她的手中变成了施展魔力的魔法棒,听到乐声的所有人都会被荷尔蒙所支配。 比现就疯狂想与傅予淮贴得再近一些。 想与傅予淮牵手。 甚至是拥抱。 “那就,再近一步吧。”舞台上的歌者是哼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