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的结局是我和伦纳德在一起了。也许是那天他的告白太感人肺腑,也许是因为他的情感太过炽热,但我觉得我答应他多半都是因为他是个帅哥,而我刚好想谈恋爱。而且再加上他最后说的那句话,他不介意我把他当一个试一试的对象,这句话打消了我仅剩的一丁点愧疚。
格兰芬多们对于万年铁树不开花,一开就是霸王花的伦纳德跟我在一起了的事情,都持有着一个祝贺的态度。罗恩坚信我们在一起完全是因为我们两个都让人产生无法言语的无语,和有着从各种意义来说都比较清奇的行为方式。这让他得到了混着伦纳德魔药课作业的午餐和我的魔杖抽脑门。
“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你明天也能看见乔治和弗雷德走上婚礼的殿堂了。”我靠在伦纳德的肩膀上,然后怀有深意地看了一眼凑在一起叽叽咕咕的弗雷德和乔治,“毕竟他们也有绝妙的手段,只不过你有难办,因为你完全不知道到底该叫弗雷德嫂子还是叫乔治嫂子。”
韦斯莱家的想象力都很强,这重点表现在我话刚说完他们就开始扣着嗓子眼呕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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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想到我对霍格沃茨的校园生活感到乏味比我想象地要快那么多。当然,你也不能怪我太过于喜兴厌旧。你得知道你每天早上九点钟起床,下午四,五点钟放学后你只能窝在学校里什么也不能干。就跟高中生好不容易早点放学回家,结果发现家里断电了一样令人痛苦。
巫师生活真的很乏味,他们一点想象力的东西都没有,这一点很直观地体现在巫师的文学界中。我抽空看过巫师界畅销书的名单,我以为至少会有个,姑娘们都喜欢的那种小说上榜。结果对角巷的每一间书店的小说中,都鲜少有有关于爱情的小说,大多数都是给七岁小巫师们看的那种《勇敢的豆豆巫师》和《巫师的冒险》之类的。
这让我痛心疾首。我绝不允许世界上没有有狗血的霸道总裁爱上我的小说出现,绝不允许!我一定要让巫师界的所有女孩都知道,“女人,你这是在玩儿火!”
所以我准备自己写一本小说,让玩火的女人再次重归文学市场!
其实说白了就是我好无聊,我想找点事儿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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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构建故事大概的思路。一般来说,霸道总裁文之所以风靡万千少女的心,第一是剧情够梦幻,够狗血,够上头。而男主也够霸道,够帅气,够掌握国家命脉————那么把男主的这些特点转化到巫师界,这不就是活脱脱加强光环版的纯血家族男巫吗!
我顿时大悟,灵感炸了出来,我奋笔疾书地写到,男主是一个纯血家族的继承人,他长相英俊潇洒,面孔如刀削面一样刀削,嘴唇像蘸水面一样蘸水。他肩宽腿长,就是一个活脱脱的晾衣架————我是说行走的衣服架子。他一勾嘴,整个古灵阁都要为他敞开大门。他一伸腿,整个魔法部都要退避三尺。他一抬头,就连梅林都要从坟里蹦出来说,啊这是多么有才华的男人,就连伏地魔要搞复活都要申请他的同意。是的,他就是————汤姆苏·多林劳奇,一个新的巫师界的you know who,一个集齐了四个学院名字的男人。
那么男主人设确立了,女主人设又该怎么搞呢?
按照我以前看小说的经验,女主应该是一个和男主身份地位差别很悬殊的人。如果男主是公司总裁,那么女主就是秘书。如果男主是一国之君,那么女主就是婢女。对应到魔法界来,如果男主是金发碧眼、还会乱甩小木棍的外国人,那么女主就应该是他的魔法女仆————不过鉴于魔法界没有仆人,只有家养小精灵。那么女主只能是一个身份卑微身世凄惨的家养小精灵。
但是谁他娘的会跟家养小精灵谈恋爱啊!我们的霸道总裁就算再眼瞎也不能跨物种恋爱吧!
但是……如果把女主的身份转换成一个马人呢……?玩儿个豪门贵族的虐恋情深————巫师界神尊贵一样的男人爱上了神秘马人族中最娇贵的小公主。他将她带走,害得她被迫离家只为了得到她。她狠,她怒,而他只想占有她,打断她的脊椎,让她只能依靠自己!
但骄傲如她怎么能这样屈服!她用她的两只前马蹄将他踹倒,“我是不会屈服的!”她愤怒地说。而他只是看着她,握着她的芊芊马蹄邪魅一笑,“你逃不走的,那怕你变成飞马!”
“我是最爱你的,爱你甚至你青草味儿的前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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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青草味儿的前蹄?”伦纳德看完我的第一版手稿,抽搐着嘴角问,“你设定女主角是马人,这里我就不多做详细地抨击了————但是我想,你可不能不知道。巫师界的纯血家伙们,他们有时候既想凸显优雅又想舒适地出门,所以他们会选择马车出行。”
“意思就是,你不觉得当你笔下的汤姆苏有朝一日带着女主角出门游玩的时候,女主角看到自己的宗族被骑在他们身下的时候,不会觉得很别扭吗?”伦纳德苦口婆心地说。
“可是为什么汤姆苏不能骑着女主角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