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百三十章条件(2 / 2)

一卒与殿下对抗,只是守卫城池啊!殿下连龙造寺都能容忍保留了家名,何苦为难一门筑紫?!”  看着大村恒门那副悲戚的神色,心中一阵冷笑。我冷哼了一声道:“本家未曾又为难筑紫的意思,只是你也不是可以做主的人,和本家说这么多又有何用?”  不等他插话,我又对着筑紫荣门道:“荣门,烦你再跑一趟,同筑紫惟门去谈吧!”  说罢给了筑紫荣门一张纸,转身离去。  筑紫荣门对我的忠诚毋庸置疑,对筑紫家也有感情,这个恶人还是我来当就好了,他就继承筑紫为少弐效力就够。  给筑紫荣门的纸上,写的是我真正的条件:  1.筑紫家让出一般领地。  2.派出筑紫惟门之子二九市丸(筑紫广门)为人质。  3.让出筑紫惟门之女凌姬为我少弐义兴养女。  4.筑紫惟门收筑紫荣门为养子,立为少主。  5.筑紫惟门切腹。  6.即刻出兵随大军出阵。  7.筑紫家赔偿少弐家一万贯永乐钱或等价军粮、兵器、财物。  双方交换誓书,少弐家为筑紫家发放安堵文书。  以上条件均在午时(11-13点)之后未时(13-15点)之前有效,过期大军将攻击胜尾城,且不再接受降伏。  之所以只给筑紫荣门一张写满条件的纸张,是因为我知道筑紫荣门心中有数,而且让他这个筑紫家一门去谈,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