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2 / 2)

大多都是口罩帽子齐全那种。

她不喜欢举办签售会,甚至连杂志社赶风潮举办的作者台历拍摄都没参加。

什么作者台历拍摄?就是类似娱乐公司在年末给自家艺人拍照片然后做成台历出售那种,算是一种圈钱手段。

杂志社就是把艺人换成作者,当然,赚钱是一方面,主要还是为了扩大知名度,让大家有一种‘原来XX作者是这个杂志社的’‘原来XX作者和XX作者是一个公司的’这样那样的感觉。

话归正题。

读者在‘忍无可忍’后,终于爆发,选择将这个艰巨的任务推给杂志社。简单来说,就是希望余生能举办一场签售会。

他们只是想见见大佬而已!

即刚又怂且卑微。

而作为接收‘怨念’的杂志社,特地为此开了一场会议,关于如何劝说余生举办签售会的头脑风暴。

而主要推动人或者说执行者这个角色,自动落到了余生的责任编辑罗佳身上。

罗佳表示她尽力!

实际上劝说余生,也就是于声声并不困难,前几次不举办也不过是单纯的觉得没必要而已。

至于拍摄?那还是算了,不可以不行她不要,因为真的很麻烦。

经过友好沟通,于声声同意举办签售会,而这也是为什么她来G市的原因,因为杂志社所在地就是G市。

*

“具体细节咱们明天到公司再说,今天就先把你送到酒店吧,你看怎么样”罗佳一边开车一边对于声声说道,接着还特意表示,“放心,绝对不麻烦”

“不必要的流程已经被我剔除掉了,至于举办的地点,目前应该有三个备选,钟书阁、购书中心大厅或者新华书店,你喜欢哪个?”

于声声对G市的了解还不如对B市多,听到问题后首先询问自家编辑的看法。

“我想想啊,轮美观程度都挺好,不过钟书阁有点网红性质,算是新型的旅游名片,打卡签到的人比较多,你应该会觉得吵”

“购书中心大厅的话,算是综合性文化商业中心,可选,就是场地有点大,你的新书蛮火的,签售会可是要签名的,你懂得哦。新华书店的话选址是在北京路,那边前段时间改造建成的书纽空间挺不错的,可以考虑,具体咱们可以实地考察,或者你自己逛逛,反正不急,还有一周呢”

于声声:“那就新华书店吧”

罗佳:“你是真的一点也不想动啊”

于声声:“好热”

罗佳摇摇头,有些作者性格上太个性,编辑会觉得难搞,有些作者写书太没个性,编辑也会觉得难搞。

但像她家这种性格上没个性,写书有个性的作者,有些时候也会让她觉得苦恼呢,毕竟这么乖的孩子,要是被别人骗了怎么办。幸好她们两个人相遇了,果然是命运的安排啊。

如果要是让杂志社的其他编辑听到罗佳的想法一定会表示,自己也是好人,也想要这种苦恼,所以求交换作者啊!

换作者是不可能换的,这辈子都不可能!

爱作者等同爱自己的编辑将自己的所爱拉到了白天鹅,实际上按照杂志社的出差接待预算,是绝对订不起这里的,但是谁让作者和编辑都不是差钱的人呢。

能报的报,不能报的就自己补,总归得让自家作者住好,如果能搬到G市常驻就更好了。

而之所以选择白天鹅,不仅因为这里贵,还因为这里地理位置很好,算是隐世的世外桃源那种类型。

“这里有健身中心,你可以按照规划完成你每天的运动任务。那边有SPA馆可以放松,对了,这好像还有创意品牌店,嗯,虽然感觉你不会觉得无聊,但是有兴趣也可以去逛逛”

办好入住后,罗佳拽着于声声的箱子,在工作人员引导下向提前定好的房间走去。进入电梯后,编辑向自家作者介绍这里的环境和设施,领路的工作人员对于被抢了介绍工作并无看法,很是友好的在恰当时候进行补充说明。

‘叮,22楼到了’

当电梯门向两侧打开,一个长得很阳光,又比较英气的男孩子出现在于声声的视线之内。

而于声声,也映入了对方的眼帘之中。

“呦,靓女,好久不见呢”

心里想着‘根本没见过好吗’的于声声懵了一下后,“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