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夕(1 / 2)

习武之人耐摔打,自七岁那年投笔从戎,一路而来,殷恪身上的大伤小伤就没断过。他性子硬,从不吭半声。最狠的一次,被对手背后偷袭,翻身横挡时,撞断了三根肋骨,也不过在修养数日后,便重回练武场。惹得老母亲垂泪,悔不该放任他弃文从武的偏执。

男人嘛,刀光剑影里讨生活也没啥,这是殷恪一贯的作派。但如何对待腿麻的姑娘,堂堂缇营卫缇帅全无经验。

长乐倒没想到自己给殷恪抛了个问题,她揉了揉木木的,尚无知觉的右腿,酸麻得忍不住龇牙咧嘴,就盼着这股劲快点消下去。一回生二回熟,事到如今,倒也顾不上仪态了,反正她也不是第一次在殷恪面前丢份。下次再碰上这般情形,估计她都能和殷恪谈笑风生,闲话家常了。有时,她也着实是个想得开的姑娘。

忽地,头顶一暗,却是殷恪折身将外罩的披风脱下,蹲身给她铺在了地上,莹白圆润的指尖缕平了衣裳铺叠时弄出的褶皱,抬眸示意她坐上去。

“殿下别抻着劲,坐下平放双腿,身子放松,一会儿就好了。”他淡声道。转身轻蹙了下眉头,又瞬间抚平,撩开衣角,席地坐在了不远之处,悠悠言道:“许久没瞧见过九成宫的星光了。殿下不急着回的话,陪臣看看吧。”

不说陪她,却拉起了闲谈天的架势。这突如其来的温柔,让长乐好不适应。这是个心高气傲的主儿,皇亲国戚,凤子龙孙又怎样?海平长公主的儿子犯了事,求到了他门上,他都能扫了金枝玉叶的面子,照样把人丢到诏狱;太子哥哥的属臣西市吃饼违了禁,一样被他记录在案,呈了上去。缇营卫眼高于顶,忙的都是圣人的大事。今番,不仅把她“夜深不归宿”的事昧了下来,还有闲情逸致陪她“治腿麻”,委实难得。

“将军之前常来九成宫吗?”没话找话,聊天长乐擅长,宫中女人多,聚在一处,除了打双陆,也就闲磕牙这一爱好了。

“常来。”看长乐不解的眼神,殷恪牵了牵嘴角,解释着:“小时候,我家就住这附近山上,我娘身子不好,山上草药多,我常去摘。天晚了,就在山上待一宿再回去。”一旁的草丛里一递声一递声地传来蟋蟀的鸣音。殷恪抬手指了指,“就是这声音,夏天时吵得睡不着,我就躺在草甸子上数星星,数着数着天就亮了。”

长乐道果然人人都有难处,素日只知他威风凛凛,却不料他有一个孤苦的童年。她借着撑劲,缓缓挪到衣服上,捋了捋发麻的腿,接下话茬。

“那真是巧了。我小时候也常来这儿,说到根上,我还是在这出生的呢。”长乐抬首看了看天空,山高,离天又近了一步,漫天繁星瞧着都比在长安城里明亮些。“我和湛兄是早产,傅母说,谁也想不到我们这么性急,没等回太极宫就要出来,倒生在行宫,也算大承朝头一份。”

公主是早产,殷恪是知道的,但不知降生之地离他如此之近。他尚未来得及说什么,这个偶然的巧合已让长乐觉得新奇。

“如此说来,我和将军,算是半个老乡。”太极宫长大的孩子,玩伴少得可怜,多一层牵扯,便似多了一份宿缘一般让人珍惜。

既是老乡,长乐也与有荣焉起来。“将军入缇营卫后可曾回过家乡?”她突然热心张罗。“都说荣归故里,是人生一大乐事,我没尝过,将军体验一回,我也觉得有面儿。”见他摇头,又替他抱屈“定是耶耶派给你的活儿太多了,不准你恩假,你放心,我下回定替你说和。”

殷恪哭笑不得,“殿下既这么关心臣,那下次回乡,殿下何不亲自来看看?”

这提议让长乐心动。九成宫固然风光秀丽,但再美丽的景致,数十年如一日的赏看,也有腻味的时候。而隐于山水间的村落,从前,她只在旧诗中觅得过半分样貌。

“将军的家乡,景色想必极好吧。”

殷恪淡淡地笑了,“说不上极好,山野之气还是有的,殿下如果是盛夏时节来,臣可以带殿下去溪边捕虾,寻上个竹篾,放块米饼,再加上几枚石头,沉到溪水里,不消一会捞起,定能捉住一篓河虾。”

听得长乐一派向往,“将军一言,定当驷马难追。如此说定了,下回还烦将军带我去捞虾呀。”她想着衣冠楚楚的殷恪插秧似的捕虾模样,便忍不住觉得好笑。

远远的梆子声从宫禁中枢传来,一沓一沓地,在空中碾成碎末,消散往远方。长乐听得分明,子时刚过,已是七月初七乞巧节了。

“那儿的姑娘们,是怎么过乞巧节的?”她忽然偏头问道。

“同京师没甚区别,拜月、穿针、祭星,再求求天上的织女,盼个好姻缘。”他忽然勾起了唇角,“今儿是七夕,殿下莫不是也来拜月求姻缘?”

她忙忙摆手否认,脸有些涨红。像什么样子,她明明身正影直,问心无愧,怎么此时像闹得有什么小心思见不得人?原怪殷恪这人促狭,好好的话儿,到他嘴里全不是原先的意儿。他果然是刑讯问侦的好手,不知不觉掌握了话局的主动,让人下意识地地跟着他的思路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