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他大手一挥,手上如同游走的神龙一般飞舞,全身散发的气焰如同仙人一般潇洒。
“啪!”不到三分钟,陈煜便拍案停笔。
他满意地看了眼宣纸上的痕迹。
很好,幸亏他在地球的时候苦练王羲之的书法,要不然好好的千古绝唱要是配上他那一手烂字,那不就白瞎了。
“桃花,去贴着吧。”
桃花上前,疑惑的结果陈煜递过来了纸张,默读了起来。
“清海长云暗雪山,孤城遥望玉门关,黄沙百战穿金甲,不破楼兰终不还。”
桃花瞳孔一颤,不可思议地凝视陈煜,嘴唇都带着些许的颤抖,握着纸的手都快泛白。
这!!这,这是少爷写的?!!!
她刚刚没眼花吧!可这是她亲眼看到少爷写的!!
这字体也是文学大家苦练一辈子才能到达的高度!
还有这些个内容,先前少爷考了好几次都考不上童生,她也跟着旁边照拂学了不少,凭借这个她敢说就是连榆林学院的先生也达不到这样的水准!
“小桃花,愣着干什么,快贴上去啊。”
陈煜漫不经心地从口袋掏出临走时拿的早点,自顾自地吃了起来,慢慢回味他刚刚写的诗句。
其实他是有保留的,没有选择他心中最牛掰的那首,而是王昌龄的这首千古绝唱,不过光凭这首诗在这里也是足够有用处的。
“是,是,奴婢这就去张贴。”桃花带着结巴的语气回应,全身有些僵硬地走到墙壁面前,内心激动不已。
看样子少爷真的能拔得头筹!少爷居然没有骗她!
之前她还在揣测着给少爷找个不起眼的位置,现在看来必须要找个最显眼的位置!
陈煜拍了拍手上残余的碎屑,打算找个清静的地方坐下,以便好好观赏这里女子的风光。
来的时候他可特意瞄了几眼,会诗词歌赋的女子在大观园内虽没有男子多,但也不少,而且一个个身上都带着书香的气。
让他想起那句话,腹有诗书气自华。
到时候多给他爹娶几房儿媳妇,传宗接代。
这不,屁股还没捂热,一道讽刺的声音便荡入了他的耳朵。
“哟哟哟,我看是谁来了,原来是陈家的败家子陈煜啊,没想到你还真的敢来。”
循声望去,只见头发用白玉簪高高竖起,身穿蓝色的锦绣外衣,手上拿着山水画白扇的李高中正悠哉游哉地向他走来,身后还跟着个狗腿子刘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