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队队举着火把的鞑-子兵,穿梭于各营之间。 说真的,如果夜半时分杀过去,兴许还真能斩获不少。 可惜十三鹰折损殆尽,不然有他们出战,一定能杀的鞑-子心惊胆战。 想到这里,唐学志心中一阵猛烈的绞痛。 两张熟悉的面孔,浮现在脑海中。 「雪莉,九儿!」 鹰九和雪莉的影子,在脑海中挥之不去。 这一仗胜负未分,凶险难料。 如果,能杀出重围,等解决了大明的事情,必须跑一趟百慕大。 爱因斯坦说过,百慕大有适合时光球运转的磁场,只要把握好时间,就能回到上帝之矛基地毁灭的那一刻。 没有那场大战,鹰九,雪莉就不会死。 一定要将他们带回来。 想到这里,唐学志不由一阵激动。 忽然,感到手臂被什么东西碰到了,回过神来,才发现是唐明武推了推他的臂膀。 「学志兄,你的晚饭来了。」 唐明武看着也是一脸懵逼。 正常情况下,唐学志极其敏锐,一般人想要靠近他都难,怎么就走神了呢? 「哦!」 唐学志点点头,连忙将自己的晚餐拿过来。 晚餐吃的是面条。 小荷让戴松在营房内搭了柴火炉,煮的方便面。 配上海峡岛独特的配料和袋鼠肉,完全是一顿大餐。 闻到香味,唐明武就忍不住吞口水。 没想到,唐学志的生活如此「奢侈」,大军陷入如此境地,还能吃上一碗面条。 相比王延臣倒是没有那么惊讶,昨晚唐学志送他的东西,今早已经吃过了。 「好吃,学志兄,真没想到,你的面条如此可口,比上回吴总兵送的味道还要好;小兄弟,能不能再给我添一碗。」唐明武赞口不绝,几大口将面条吃完后,又朝着身着戎装的小荷望去。 心里想着,学志兄军中的士兵真秀气,心灵手巧。 唐云鹏麾下一百多少年,就驻扎在唐学志营房附近,小荷个头不高,脸蛋白皙,穿上戎装,还真有些像小少年…… 「呃,好的,将军请稍等!」小荷接过那只碗,差点没喷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