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与众不同’吗?”
“有人会讨厌这种‘与众不同’,当然就会有人迷恋这种‘与众不同’,迷恋到死。”
看着侃侃而谈的欧文,霍夫曼有时也必须承认,作为‘薇薇安·奥斯汀’的朋友,他确实足够了解她——当然,作为他的朋友,欧文也足够了解他了。
他想到了薇薇安对‘博比莱斯们’说的那句话,她说‘为什么要畏惧?在我看来,畏惧这样的我,只代表了一件事,不够自信。他们知道,我比他们强’。正如她所言,这伤害到了一些‘绅士们’的自尊心。
但与此同时,人有时爱美和慕强的,她那么美丽、那么强大,强大地叫人畏惧了,反而会让一些人更爱慕她。
这是另一种魅力,一种少见的、惊心动魄的魅力。
这种魅力似乎更加恒久坚韧、百折不挠——霍夫曼甚至觉得自己就是最佳范例。
他以前就深刻地意识到了,‘薇薇安·奥斯汀’不爱他,但他还是得向她倾诉自己的爱意——不只是因为他不小心吐露了内心的情感,不愿意她从别人口中确认他确实爱着一个人。还因为,就像每一个豪赌的人,哪怕万分之一的可能,都是想过有可能的。
拒绝更像是早有预料,那个夜晚后他再也没有出现在她面前。
他以为这足以给自己一个交代了:自己被爱情弄昏了头,一开始还要反抗,后来也不反抗了,愿意在爱情的昏昏沉沉中沉沦。但现在,她已经拒绝了他的求爱,这件事已经没办法了,他能怎么样呢?
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不是他爱她,她就一定会回应以同样的感情...就算他不愿意,他遗憾怅惘,也只能这样了。
所以,这件事,还有他的爱情,就到此为止了吗——不,不是,每一次听到她的名字,他都得很平静、很平静,故作平静。
今天他听到太多次太多次她的名字了,所以前所未有地清晰认知到,他依旧爱着她,哪怕她拒绝了他的求爱,在他以为一切结束时——毕竟,相爱是两个人的事,而‘爱’只要一个人就够了。